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女藝人陳喬恩在台北街頭因酒駕被逮,酒測值0.67,被以現行犯身分移送台北地檢署,檢方訊後,讓陳喬恩以10萬元交保,律師等人替陳喬恩完成交保手續後,今(4)日上午11點半左右在法警、律師等人護送下離開北檢。陳喬恩帶著帽子、口罩,只露出憔悴的雙眼,面對在前方如同人牆的媒體攝影機,她小聲說了「對不起」。
警方調查,4日凌晨1時57分,陳喬恩獨自開車行經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與復興南路口時,因紅燈違規右轉被警方攔下,當時員警發現她身上有酒氣,對她酒測後,酒測值達0.67,當場扣車。上午9點多,陳喬恩戴著口罩被移送北檢,檢方訊後依涉公共危險罪諭令10萬元交保。據悉,陳喬恩警詢時表示,她是在家裡喝了一瓶啤酒後,因肚子餓,凌晨出來想買消夜吃;陳全程都很配合警方偵辦,也對自己酒駕做出錯誤示範,頻向警方致歉。
▲陳喬恩交保。(圖/翻攝畫面)
▲陳喬恩離開北檢時,眼神相當憔悴。(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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