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韓4日再度傳出漁業衝突。南韓海警以機關槍發射453發子彈,驅逐涉嫌非法捕魚的中國漁船。中韓雙方2001年雖已簽訂「中韓漁業協定」,但衝突仍頻傳。
中國與南韓在黃海海域的專屬經濟區主張長期存有爭議。中國主張總面積38萬平方公里的黃海海域,應劃歸中國管轄的有25萬平方公里;南韓則主張以等距線為界。按此方案,南韓專屬經濟區可多劃分18萬平方公里。而依照「國際海洋法公約」,中韓都有200海里專屬經濟區,重疊部分雙方漁民都可捕魚。
為此,雙方於2001年簽訂「中韓漁業協定」劃定「暫定措施水域」,由雙方採取共同的養護和管理措施。違反規定者,雙方按各自的國內法處理本國漁船;並每年輪流主辦中韓漁業談判。
中國因捕魚量大面臨近海漁業資源枯竭,加上受協定規範影響,作業範圍減少,人均漁業資源也隨之下降,中國漁船越界捕魚情況因此頻傳。而中國漁船使用拖網作業,損害海洋生態,引發南韓漁民不滿,雙方漁業衝突就此展開。
綜合陸媒報導,中國漁民在南韓海域非法捕魚被捕,須繳納3000萬至5000萬韓元(約新台幣90至150萬元)的罰款,一旦被抓到幾乎傾家蕩產。所以面對南韓海警追查時,中國漁民被捕往往會誓死抵抗。
南韓延坪船主協會2003年10月因不滿中國漁船越界到延坪島附近捕撈,發動60多艘漁船集體追逐。南韓海軍第二艦隊緊急出動5艘巡邏艇,直到開砲警告後,才制止住南韓漁民向北追逐,避免事態擴大。
南韓海警2008年9月在盤查中國船隻時,4名海警遭中國漁民監禁毆打致傷,最後以「交換人質」方式獲釋。兩天後,一名南韓海警強行登船時被中國船員用鈍器擊中落水身亡。海警接連遭襲,一度引發南韓輿論譁然。
到了2011年3月,一名南韓海警在執法時被中國船員以鐵鎚砸成重傷,南韓海警隨後首次對中國船員開槍,造成中國船員腿部貫通傷,隨後將人逮捕。同年12月,一中國漁船船長涉嫌刺死一名南韓海警;南韓海警隨後向特種機動隊發放K-5型槍枝。
在此之前,南韓海警執法時主要使用橡膠彈槍、電擊槍等非殺傷性武器。
2016年9月,南韓海警在全羅南道新安郡附近海域登上中國漁船檢查,因駕駛艙和機房被反鎖,海警隊員打碎駕駛艙玻璃並投放3枚爆音彈,隨後漁船起火,共有3名中國漁民死亡。
同年11月,南韓海警在仁川市小青島西南方91公里處,使用M60機關槍對中國漁船射出600至700發子彈,抓捕2艘中國漁船。這是南韓海警首度對中國漁船使用機關槍。
隨後,南韓海警在2017年12月、2018年1月應對越界中國漁船時,均以機關槍發射數百枚子彈驅離。
韓聯社曾統計,2008年至2016年,南韓海警已有2人在查緝中國非法捕魚過程中殉職,更有73人因此受傷。
▲中國漁船越界捕魚。(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