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計程車詹姓司機涉嫌在飲料內下藥,迷姦韓國籍女遊客,去年7月一審遭判刑11年,今(11)日高院二審出爐,罪名改加重強制性交罪,罪刑減輕為7年4月。
▲詹姓司機下藥性侵2名韓女。(圖/翻攝自部落格)
詹姓司機去年1月,曾載3名韓女到金瓜石遊玩,事先把安眠藥磨成粉狀,利用針筒注入飲料給他們喝下,其中一位覺得有苦味便沒喝,另外2名女子喝完便昏睡過去,詹姓司機開車到士林夜市後,讓一位韓女自行下車,接著載2女到偏僻處性侵得逞。
去年7月,士林地院一審法官認為,詹姓司機嚴重影響我國觀光形象,更不知尊重被害人性自主權,依毒品、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詹姓司機上訴求減刑。
高院二審今日判決結果出爐,罪名改判加重強制性交罪,刑期減輕變7年4月;至於一審論處毒品罪,法官認為詹姓司機去非專業人士,不曉得安眠藥含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成分,此部分判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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