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勞基法》修法10日三讀通過,其中一點就是要勞工加班不領加班費,而是改為換補休,今(12)日就有鄉民爆料公司要他簽署「彈性工時制」同意書。
▲鄉民被迫簽「彈性工時制」同意書。(圖/翻攝自PTT)
有鄉民在PTT指出,公司今早發了一張「彈性工時制同意書」,要員工同意加班不領加班費,而是改為1:1換補休,雖然自己不想簽,但孩子還要繳學費,因此只能硬著頭皮簽下去,並詢問「這個補休真的休的到嗎?X」
▲備份鄉民指出原PO被關切。(圖/翻攝自PTT)
其他網友看到後也狂罵「老闆會自律好嗎」、「聽說這種是合法但極端的例子而已啦」。除此之外,最早爆料的鄉民不到10分鐘就將該篇文章刪除,並說「自己被關切了」還怕會因此沒工作,因此希望有備份的鄉民可以將備份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