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有「廟會女神」之稱的27歲曾甜,去年搭捷運手扶梯時遇到偷拍狼,曾甜立即拿手機蒐證,並將影片PO上臉書,警方依妨害秘密罪將偷拍狼送辦,事後偷拍狼坦承做錯事、願賠償,曾女僅要求對方捐20萬元給公益團體,最後偷拍狼捐款獲撤告,台北地檢署今(15)日予以不起訴。
▲圖/翻攝曾甜臉書
從事電子工程師的36歲陳男到案後,向警方坦承是首次偷拍,且已將手機內照片刪除,因已婚一直沒有生育,加上工作不順,當天看到穿著長裙的曾甜,才衝動下遂行偷拍,事後鬧上新聞,讓他很驚訝,也不知對方身分,當返家告訴老婆,求諒解時,兩人還抱著痛哭,悔不當初。
▲涉嫌偷拍的工程師陳男。(圖/資料照片)
檢警調查,2017年8月30日下午,曾甜在捷運忠孝新生站4號出口上手扶梯時,感覺小腿突然被東西碰到,回頭赫見有名男子拿著手機偷拍裙底,心理雖感害怕,仍馬上聲喝斥:「你在幹嗎,你在偷拍我對不對?」,該名男子當時聲稱是在抓癢,不肯將手機給曾甜查看,由於曾甜趕著錄影,便要求把照片刪掉,結果該男還要曾甜把對質影片刪掉。
事後,曾甜將對質影片PO在臉書,提醒網友要多小心,也向警方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往在新北市蘆洲區的陳男,將他約談到案。
▲▼圖/翻攝曾甜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