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陳姓男大生去年初和朋友約好到KTV唱歌,期間找了一名女子(化名小恩)出來一起作樂,全部的人在KTV喝不夠,離開時提議續攤,一行人又跑到商務旅館繼續喝,沒想到最後獨留小恩一個人睡在旅館時,陳姓男大生竟然折返,對醉到不醒人事的小恩脫褲性侵。直到小恩隔天醒來發現,自己褲子的穿法怎麼不一樣,驚覺被性侵。報案處理。而警方受理後,循線聯絡當天出席酒攤的一名男子,結果涉嫌性侵的陳男被該名男子告知警方在查案,於事搶先自首,符合減刑要件,最後被法官依妨害性自主判刑2年,緩刑5年,免入獄。
▲正妹陪唱醉翻睡死!醒來「褲子怪怪的」告男大生性侵!(示意圖/翻攝pixabay,與當事人無關)
根據《ETTODAY》報導,去年初案發時,涉案的陳姓男子就讀大學三年級,約6個朋友到北市某KTV喝酒歡唱,還約小恩來陪唱助興。沒想到小恩超HIGH,一下衝過頭,醉得不醒人事,但其他人還沒喝夠,就建議轉到商務旅館續攤喝酒,就這麼所有人帶著爛醉的小恩到旅館內,原本把小恩放在床上,大家乖乖喝自己的酒。
天亮了,大家解散,陸陸續續離開旅館,包括陳姓男大生也要跟著離開。但男大生走到旅館樓下,卻找不到家裡鑰匙,加上也喝了不少酒,開始吐,因此男大生又返回房間休息。就在這時候,見到持續昏睡的小恩,竟管不住「小頭」先後褪去小恩長褲、內褲性侵。完事後,男大生再把小恩的褲子一件一件穿回去,但小恩隔天起床發現,褲子穿的樣子不是她平常習慣,懷疑被性侵,報案處理。
警方調閱監視器,認為陳姓男大生的涉嫌重大,但不知道他是誰,因此打電話聯繫另一名友人前來指認,而這名朋友接到電話,不是先到警局說明,而是先打電話跟兄弟通風報信,男大生得知消息,自知逃不了,表明要自首,承認犯行,並與小恩和解,分期付款賠償精神損失。法官認定,男大生符合減刑要件,最後被依妨害性自主判刑2年,緩刑5年,免入獄。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