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為增加機關多元取才彈性,行政院會今(25)日通過《衛生福利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未來衛福部常務次長將採「雙軌任用」,除公務人員外,必要時可由醫事人員出任,包括醫師、護理師、藥師等,符合資格者可出任衛福部次長。
▲行政院會25日通過《衛生福利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未來衛福部常務次長將採「雙軌任用」。(圖/記者盧素梅攝)
修法草案規定,衛福部常務次長為簡任第14職等,必要時可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規定,由擔任過師(一)級職務6年以上的醫事人員出任。
衛福部人事處長張美玲表示,師(一)級醫事人員相當於簡任第10職等至第13職等,以醫師為例,大學醫學院畢業後,至少需從事醫師工作11年以上才會取得師(一)級資格。
衛福部常務次長業務是監督醫療單位跟醫事業務,原本規定只能由公務人員升任,修法改為公務人員與醫事人員皆可出任,以擴大常務次長遴才對象。張美玲表示,完成修法後,衛福部的醫事業務司長、所屬三級機關醫事業務首長及地方衛生機關首長等,皆是衛福部常務次長遴才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