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新聞/綜合報導
勞動部預告勞基法施行細則,其中以年度為期限的,如果年度補休沒用完得換加班費,但是到底領不領得到,專家點破和淡旺季有關係。如果12月底是旺季的產業,像是餐飲尾牙季平均加班20小時,年底前不一定休得到,就容易折算成加班費,但是有淡旺季之分的產業,專家說,容易旺季不斷加班,但是挪到淡季休假,可能身體沒有休息到,加班費也很難領到。
▲總統喊話,希望老闆替員工加薪,以帶動消費活絡市場。
接見全國商店傑出店長,總統蔡英文把握機會再度喊話。總統蔡英文:「利用這個機會我也邀請大家,替自己的員工加薪。」喊加薪希望帶動消費,勞基法施行細則草案也預告,年度補休沒用完得換加班費。
餐點才剛送上桌得轉身忙客房服務,飲料餐點房號得確認好,餐飲服務人員好忙碌,領班也不得閒,BAR台飲料調酒自己來,遇到臨時狀況,餐廳預約忙,一年從春酒節慶到尾牙,如果以施行細則中加班費以每年12月31日為期限,12月是尾牙季平均加班20小時,如果12月31日沒有補休,可以換加班費。
▲若是年度補休沒用完,就可以換加班費。
飯店經理伍允嘉:「我們希望員工平常時候把假消耗掉,真的沒有辦法的話,在年底做折算。」簡單來說,年底旺季的產業相對容易拿到加班費,但專家點出,部分產業很難這樣計算。
▲孫友聯表示,產業若有淡旺季之分,會較難領到加班費。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例如說有一些機械業、高科技業有一個旺季的需求,加班無限爆量的可能無法領到加班費。」專家點破,產業有淡旺季之分,加班費越難領,老闆如果算的精,旺季加班挪到淡季補休,很可能身體沒休到,錢也領不到。(整理:實習編輯王曉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