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色狼,去年六月晚間在河堤步道徘徊,見一名女子獨自在步道上散步,色心大起的他竟從女子背後偷襲熊抱,並強行揉胸,女子驚嚇之餘跌倒在地,他還繼續襲胸30秒後才逃逸,女子事後報警逮人,法院判處這名色狼6個月徒刑。
▲色狼潛伏在河堤步道,見女子經過便熊抱襲胸。(示意圖/林盈君攝)
據《聯合報》報導,潘姓色狼平時擔任房仲,事發當時已是深夜11時許,潘男見河堤四下無人才色膽包天的襲擊女子,事後女子報警,警方依監視器、車牌找到他,他對自己的犯行也坦承,是一時衝動才下手,被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
法院在審理時認為,潘男雖偷襲女子從後熊抱又襲胸,造成女子心靈創傷,但比起強脫衣物、直接碰觸下體等行徑危害較輕,依法判他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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