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原以為只是推拿調養身體,沒想到卻遇惡狼!桃園一名46歲林姓推拿師,三年前因推拿而認識30歲被害女子,事後向她謊稱曾擔任某中醫院的副院長,可以低價幫她推拿、瘦身,不過只能到摩鐵私下接案,並再三保証不會有逾矩行為。被害人不疑有他,2015年10月開車載林男到楊梅地區一家摩鐵,卻被對方以手和生殖器磨蹭下體,性侵得逞。
▲林姓推拿師謊稱是副院長,逼迫女子當炮友。(圖/示意圖/資料照)
事後,林男開始對被害人猛烈追求,還表明自己經離婚,被害人不疑有他而交往,但是沒多久就發現林男還未離婚,且也不是副院長,甚至還向她借錢不還等等,因此開始有意疏遠。林男卻威脅要在對方家門口穿紅衣上吊,並將她當小三一事廣為宣傳,藉此逼迫被害人同意從2016年10月9日陪她到同年11月底,再藉此帶她到摩鐵性侵39次;然時限屆期後,林男又以公開她當小三為由威脅她,再趁推拿時性侵她4次。
2016年12月11日,林男在楊梅一家摩鐵連續性侵她3次後又還要繼續,被害人表示痛苦不堪;同年12月26日,林男再傳訊簡訊給女子稱「我今天要抵下個月,因為我不爽」,被害人才由家人陪同報警,並向法院申請得保護令。林男收到保護令後提出抗告,且知道被控性侵後,還對女方提出侵占、違反個資等告訴,以迫使她撤告,還不斷以簡訊騷擾被害人。
林男雖在檢方偵訊時,堅稱雙方是男女朋友,但因被害人指証歷歷,桃園地檢署今依《強制性交》、違反保護令等將他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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