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擁有台灣居留權的60歲、中國籍高姓女子,前年跟男友感情生變起爭執,竟持剪刀猛刺男友左胸,險刺中心臟,男友經送醫後獲救。高女辯稱當時互毆不小心「誤刺」,但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不採信高女辯詞,今(12)日駁回上訴,依殺人未遂罪判刑2年6月確定。
判決書指出,高女與高男原是男女朋友,因感情生變起爭執,遂於2016年7月7日凌晨攜帶剪刀,到高男的住處尋釁,見高男在桿麵,即動手將高男手桿麵拍落,高男旋即用腳踹她,雙方發生拉扯。高女拿出剪刀猛刺男友左胸下方,導致高男當場血流如注,到醫院時血壓急降至收縮壓60豪米,若未及時插置胸管,將在半小時內死亡,經搶救後始倖免於難。
▲高女持剪刀猛刺男友,導致男友血流如柱。(示意圖/記者蘇怡璇攝影)
高女事後被依涉殺人未遂罪起訴,但高女否認有殺人意圖,辯稱男友推她出屋外倒地,旁邊小凳子上有硬物,直接抓起來才撲向男友刺傷他。歷審根據診斷報告,確認剪刀僅差2公分左右就刺進心臟,認定高女就是要殺害男友,審酌高女僅因感情糾葛,即持剪刀刺殺對方,犯罪情節非輕,犯後雖否認犯行,但已賠償25萬元與高男達成和解,並獲得對方原諒給予自新機會,因此判刑2年6月,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