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姜毅宏、薄心宇/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賴姓婦人,騎機車載著一對兒女違規三貼回家,經過路口又闖紅燈被林姓男子駕車高速撞上,劉姓婦人被撞到癱瘓、兒子傷重不治、女兒幸運存活,一家從此天倫夢碎。由於新北地檢署認為,劉姓婦人闖紅燈是肇事主因,林姓男子雖然超速但沒有責任,三度處分不起訴,家屬痛批:還有天理公義嗎?
意外發生在三年前,賴姓婦人騎車載著一對兒女返家,兒子坐後座、女兒站在踏板上,可能是因為貪快闖紅燈一家從此天人永隔。賴姓婦人母親:「剛開始的時候天天哭啊,現在沒有辦法,看到她就這樣子,現在就把女兒照顧好,讓她趕快好起來。」
婦人闖紅燈被林姓男子駕駛的轎車高速撞上,母女被撞飛倒在路邊,兒子彈到轎車擋風玻璃上,再摔落快車道,因為嚴重內出血後送醫不治,婦人則是顱內出血、全身多處骨折癱瘓;女兒輕傷但臉上破相。
賴姓婦人母親:「她現在就像小孩子,3、4歲2、3歲那個小孩子,你看她現在那邊手也不能動、腳也不能動,只有這隻手可以動啊,但是也沒有力氣啊,現在連站也沒有辦法站,連坐也沒有辦法坐。」
由於現場沒有監視器,根據目擊者描述認定婦人闖紅燈是肇事原因,林姓男子兩度不起訴處分,家屬不服聲請再議,但第三份鑑定結論相同,檢方基於「絕對路權」觀念,認為如果機車沒闖紅燈就不會發生事故,於是第三度不起訴。(整理:實習編輯賴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