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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開過槍的警察,其實並沒有打傷或打死人的經驗,但前刑事警官高仁和在24歲當菜鳥的時候,首度開槍就打中一名歹徒,讓歹徒在大街上血流如注。
▲前刑事警官高仁和(示意圖,非當時中槍狀況)
前刑事警官高仁和:「我第一次開槍,在民國七十八~九年吧,那時候年紀很輕,才二十四歲左右,那時候是處理在民生東路,有一間西餐廳它報案,我們到現場去處理就看到了一個男子,左手拿著一把西瓜刀大約三十公分長,右手拿了一把菜刀,在裡面大吼要砍人。我們一組四個人到場之後,他從裡面餐廳的門走出來外面,我就請他把刀子放下他不理我,他就開始三字經在罵,那時候我想說很掙扎,因為我跟他的距離,大約只有1.5公尺,我也怕他刀揮過來,怕他刀射過來,讓我受到有一點驚嚇。」
兩支刀子就在眼前,似乎要砍過來,情況危急之下,高仁和只好開槍!
▲歹徒遭警方逮捕。(示意圖,非當事人)
前刑事警官高仁和:「我槍就直接拿出來,我對著他的大腿,我說你刀子再不放下,我要開槍了,他就一個箭步要往我前面走,砰一聲我就開過去了。他大腿中了彈,從骨頭跟大腿肌腱肉上面插過去了,當場貫穿。貫穿之後,他"啊"一聲就蹲下來了,我一定知道打到他,但是我知道不會打死他,第一次就是會(緊張),回去第一個不敢跟爸爸媽媽講,第二個晚上回去睡不著,第三個寫報告不知道怎麼寫。」
第一次開槍就擊傷歹徒,高仁和也承認晚上驚慌到睡不著,甚至還出庭解釋開槍緣由,最後法院以正當防衛不起訴,讓他在菜鳥警察的第一次開槍經驗中,順利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