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呂姓民眾去年酒後騎車在路上搖晃,遭到警方攔檢,呂男當下隨即坦承有喝酒,但在警方告知權益後選擇拒測,事後被裁罰9萬元並吊銷駕照,呂男不服向法院提出訴訟。豈料新北地院展開調查後有意外插曲,發現當時開單員警告知權益時竟將吊「銷」駕照講成吊「扣」駕照,因此地院以員警告知不正確判決呂男免罰。
據《蘋果日報》報導,此案發生在去年7月9日晚間,當時呂男到朋友家吃飯喝酒,途中騎車外出卻被員警攔下,當場抓包酒駕。呂男事後發收到裁決書大驚,沒想到酒駕拒測除了罰錢還要吊銷駕照,讓他以後無法維持生計,因此要求法院撤銷原處分。
▲呂男酒駕事實明確,卻因員警疏漏逃過吊銷駕照命運。(圖/資料照)
地院調查後意外發現,員警在告知義務時不慎將吊「銷」駕照講成吊「扣」駕照,以至於形成告知不正確而無法執行判決,呂男因此躲過被吊照的命運。地院判決解釋,吊扣是「吊扣」當時所駕駛車種的駕駛執照,且吊扣期間不能再駕駛該車輛,期滿就可恢復駕駛,但吊銷駕照則是「吊銷當事人所有車類的駕照」,並且依同條例第67條第2項前段,要3年期滿才能重新考照。
此案可再上訴,不過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已放棄上訴,全案因而宣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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