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渣男,不滿女友跟他提分手,不僅騎車狂追女友,更在女友拒絕復合並求去時,強逼性侵女友兩次,更強拍下女友裸照。法院審理時,渣男還大言不慚地表示兩人是情投意合,法官見照片中女方的表情相當痛苦,認定渣男犯案屬實,依法判他3年半。
▲郭男不僅性侵小A兩次,更強拍她的裸照。(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自由時報》報導,家住高雄的郭姓渣男,原與女子小A(化名)為男女朋友,但小A提分手後,郭男不僅曾騎車狂追小A、更踹倒小A騎乘的機車,之後還將小A強帶到住處內要談復合,小A不肯並要求離去,沒想到郭男竟惱羞成怒,二次性侵小A。
郭男不只性侵,更強拍下小A裸照,事後更騷擾其家人,小A與家人忍無可忍,前年報警提告郭男。案審理時,郭男臉不紅氣不喘地說兩人是情投意合,但法官見照片中的小A表情痛苦,認定郭男性侵,依法判刑3年半。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