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林姓女子與高中一名陳姓女同學有過節,竟惡整打110報警,謊報陳女與其姊在住處從事賭博、吸毒、賣淫等違法行為,前後加總共謊報45次,陳女不堪其擾向林女提告,儘管林女坦承犯行,但因被認定患有思覺失調症、加上又獲得陳女原諒,新北地院依誣告罪判處林女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接受精神治療。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12月份至去年3月間,林女在其母位於新北市的住處,拿母親手機撥打110,向員警謊稱陳女與其姊在住處打麻將、吸毒、從事色情交易,前後共45次,陳女覺得莫名其妙,因而對林女提出誣告告訴。
法院審理時,林女坦承犯行認罪,並向法官自承患有思覺失調症,法院送交醫院鑑定後,認定林女有幻聽、被害幻想症,誤認陳女對她有威脅,難以控制情緒,才會誣告報復。
法官考量林女因病所苦,林女又當庭向陳女道歉、賠償,獲對方原諒,且案發至今,在母親照顧下按時服藥,病情獲得改善,認為入院治療才能預防再犯,因此予以緩刑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