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一名女高中生2016年時在網路上認識一名24歲王姓男子,兩人認識沒多久就交往還發生性關係,王男得手後沒幾日就甩掉女高中生,事後女高中生感染菜花,女高中生母親發現女兒治療菜花的藥膏後進行逼問,整件事情才曝光,但告上法院後王男卻提出醫生證明,證實自己根本沒有菜花,讓所有人傻眼。
▲示意圖/翻攝自Twitter
判決書指出,王男在臉書上認識女高中生後,發現女高中生某日說因為下雨趕不上打工,便貼心的載對方上班,兩人見面後感情急速上升,交往後3天就發生性行為,結果王男在得手當天就傳訊息分手,女高中生被甩後也不以為意,馬上又交了新男友。
約半年後女高中生的母親在打掃房間時,意外發現女高中生居然有治療菜花的藥膏,火大質問女兒的現任男友,現任男友急忙撇清關係,並指出是對方在外面亂搞才會染病,女高中生只好承認曾與王男發生過性關係。
事後女高中生母親怒告王男,基隆地院審理後依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王男5個月徒刑,王男不滿上訴,在高等法院院審理時,提出診斷證明指出自己根本沒有得菜花,讓所有人當場傻眼。
不過法官認為該紀錄只能證明王男沒有染病,但王男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卻是事實,因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至於女高中生的菜花到底是從何而來,就無從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