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高雄報導
大人竟然狠心對無辜女童伸出狼爪,實在是可惡至極!高雄市一名娃娃車司機,3年前任職於某間幼兒園娃娃,當時因為人手不足的關係,所以請他在午休時看管學童,但他竟對安親班小二女童伸狼爪。案發後女童將發生日期,用隱形筆寫在便條紙上,全案因此曝光,高雄地院審理,娃娃車司機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乘機猥褻罪共4罪,各處有期徒刑2年,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娃娃車司機涉嫌猥褻女童,造成其身心受創。(圖/示意圖/資料照)
這名娃娃車司機在2015年7、8月期間,見女童在午休對她伸出狼爪4次,之後娃娃車司機否認犯案,辯稱午休時間看見女童身體不適,經女童同意才替她按摩,另外一次是幫女童將夾在雙腳間的被子拉出再蓋好。2015年7月,娃娃車司機第一次對女童伸狼爪,女童返家後,拿投射筆(隱形筆)將第一次發生日期畫在家裡便利貼筆記本,同年8月再度發生,寫在學校筆記本,8月下旬又遭撫摸,女童決定將這件事情告訴媽媽,並在家中便利貼筆記本內,用投射筆寫下「最後一次」日期。
據了解,娃娃車司機撫摸女童時,其中一次詢問女童是否要按摩,女童搖頭拒絕,但娃娃車司仍機執意觸碰,即便女童將被子捲起來壓在腳下,讓被子不易掀開,仍打開被子伸手觸摸。事發後,女童曾央求午睡時跟弟弟一起睡,但卻該名司機阻擋,女童開始抗拒去安親班。女童進行心理衡鑑後,此事對其造成心理創傷,還曾在房間哭泣做了「可怕的惡夢」,事發後情緒不穩、看到娃娃車想起案發經過,因緊張摳手皮等症狀,經輔導後逐漸改善。
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娃娃司機為圖一己性慾滿足,利用擔任娃娃車司機機會,對女童下手猥褻,對其身心受創甚鉅,且犯後至今仍未與女童和解,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