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中報導
在LINE群組抱怨老闆、主管會怎麼樣?台中一名陳姓女子擔任電訪員,與同事共5人設立了LINE群組,抱怨工作與主管等等瑣事,被公司的蔡姓主管發現,認為內容針對他而提告,檢方依公然侮辱起訴陳女,但台中地院法官認為,LINE的對話無法證明所指的對象就是蔡姓主管,可能只是員工發洩工作不滿的情緒,判陳女無罪。
▲女子在群組裡抱怨公司瑣事,被依公然侮辱罪起訴。(圖/記者 林盈君攝)
據了解,去年5月間,陳女以匿名在名為「哈哈」的LINE群組留言,其中包括「老闆好失敗噢 」、「太便宜他這個賤人」等字眼,也有「趕羚羊」、「草支擺」意指台語發音的髒話, 陳女坦承這些內容是她傳的,但並沒有針對特定人,單純只是發洩工作情緒,沒有侮辱的意思。法官考量陳女傳訊息到5人群組時,當中2人早已離職,真正觀看參與群組僅剩3人,不符合公然要件,可能只是反應一時心境與當下情緒,難以證明陳女有公然侮辱犯意,判陳無罪,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