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在台北名校就讀的男大生,指控在2013年某日,教授在教室內指導他時,要求3名男同學壓住他,讓教授猥褻玩胸部、摸下體,甚至威脅「不做就要給50萬,沒有就當掉」,因此鼓起勇氣告4人強制猥褻等罪嫌。但檢方調查後卻以「事證不足」,不起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該名男大生表示,2013年10月某日,當教授在指導他作業時,突然伸出左手玩他的胸部,還叫3名同學抓住他的4肢,拉他的手去摸教授的下體。
▲男子指控遭教授、同學聯手猥褻。(示意圖;非當事人)
原以為事情就此結束,沒想到事隔不久,教授趁其他同學不注意時,用手觸摸他大腿內側,還在他耳邊說「你嘴巴不說,但身體很誠實」,甚至事後恐嚇他,「不跟我做就給我50萬,沒有50萬就要把你當掉」。他忍無可忍,對教授及其他3名同學提起性騷擾等罪嫌。
但教授到案後,卻否認所有指控,並強調彼此之間無任何過節,3名挨告的學生也供稱,不知為什麼會挨告。
檢察官在比對後發現,事發地點都是教室,且研修該堂課的學生很多,如果該時間點發生,應該有人目擊,但卻沒有學生出面指證,且教授上課並不會與學生有身體接觸,下課也都會直接回辦公室。
而檢察官也發現,該名男大生曾接受過8次心理輔導,但都是家庭問題,並沒有提到遭老師騷擾等事,因此判定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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