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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千變13萬!她租屋遭房東阻入住 「只是置物費」爆糾紛

三立新聞/綜合報導

屏東一名潘小姐控訴說自己和花蓮一處民宿的屋主約定好,2月1日正式入住前,可以提前搬家具過去放,沒想到卻成了導火線,屋主認為是同意潘小姐付5000元,提前把家具放在倉庫,但潘小姐認為是同意讓她提前放置所有家具進民宿,但因為沒有正式簽約,加上雙方認知有落差,現在撕破臉要鬧上法院。

▲地上滿是家具、雜物。

跟著屋主往民宿裡頭走,屋內雜物堆滿地,屋主無奈控訴說自己和承租人合約談不攏,但對方卻已經把家當都搬過來放,讓他遲遲無法營業。

▲屋主反控訴承租人害他無法營業。

房東合夥人王先生:「我們沒有任何簽約、租賃合同存在。(記者:她有拿5000塊跟你們簽訂金是嗎?)請她把證據拿出來。」位在花蓮吉安鄉的這處民宿出租案被PO上網後,屏東一名潘姓女子和屋主聯繫,雙方約定2月簽約入住,過程中潘姓女子提問,能否在12月3日到2月1日這段期間提前前往放置家具,沒想到卻引發爭端。

▲潘小姐拿對話證明屋主的確有告知鑰匙的位置。

租客拿出對話證明,自己去年12月6日有先問過房東能否先搬物品,不滿屋主同意也告知鑰匙放在哪,但屋主強調他指的是倉庫鑰匙,屋主也強調,雙方臨時擬訂的合約,潘小姐付的5000元是讓他們一家人可以提早搬入的倉庫的置物費。

▲屋主稱5000元是倉庫置物費。

租客潘小姐:「因為搬家公司都把東西搬進來了,我說妳這些東西要修(合約)我才會簽,結果他說妳要簽完,我們大門遙控才會給妳,連簽約收租金的方式跟數目也全都不一樣。」雙方認知不同,談好的5000元瞬間變成13萬,讓潘小姐不能接受。

▲潘小姐控訴,收租方式、數目全跟原先說的不同。

王先生:「如果我們租給別人,我們這民宿會被吊銷執照。」租客潘小姐:「被吊銷執照,那你收我5000,你就騙我的耶。」控訴原本說好要租來當民宿的計畫全變了調,沒有合約、雙方沒有共識,誰是誰非只能走上法院來釐清。

▲雙方沒有合約,各說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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