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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泣「產假不足不敢親餵」 勞動部:假別加總符合規定

記者李英婷/台北報導

3月8日國際婦女節將屆,「寵愛女人節,提高生育率、延長產假!」投入台中市長選戰的國民黨立委盧秀燕今(6)偕同立委蔣萬安舉行記者會,指我國《勞基法》產假僅8周,遠低於國際勞工組織規定至少需12至14周,且少子化是國安危機,政府應重視,將提修產假增至12周。不過,勞動部代表說,台灣產假依不同目的區分,但加總後絕對是符合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精神。

盧秀燕說,我國產假從1929年立法規定8周後,迄今86年來未曾變動,目前世界各國有51%的國家有14周產假,有些國家甚至到18周,僅有14%的國家提供不到12周的產假,台灣卻只有8周、敬陪末座,「台灣社會對職場媽媽真的友善嗎?」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中)及蔣萬安(右)呼籲提高產假至12周。(圖/李英婷攝)

生產完40天的前國會主任謝小姐現身說法,指為產後有充足時間做月子、陪小孩,產前不敢請假,且考慮還將回職場,因此產後不敢親餵。懷孕30多週的周小姐也是一位勞動者,她說,同事近日一直問她肚子這麼大,怎還不請假,但她不敢,擔心產後沒充足時間照顧小孩。

記者會現場「萬紅叢中一點綠」的蔣萬安,日前也提修法增加產假。蔣說,他近日聽聞朋友告知向銀行公司申請產假,卻在休假前夕被資遣,「政府要思考的是可做些什麼?」如新加坡給予16周產假、政府補助一半;日本14周產假、政府補助1/3。蔣還說,若以每年20萬新生兒、產假12周、政府補助1/3,所需預算約91億元,相較前瞻計畫編列8千8百億元,拯救國安危機,「政府不該將預算用於刀口上嗎?」

不過,勞動部專門委員王雅芬說,台灣產假週數與各國規定不一、內涵也不同,台灣方式是採各種不同目的而分別為計,如產前休息就可請「安胎休養假」、還有他國所沒的「產檢假」,若加總後是符合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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