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人夫外遇,因為不堪小三每個月起碼發生十次性行為,身心俱疲,向老婆坦承外遇,希望隊友幫幫忙,向小三提告,能讓他完全切斷小三邱女的糾纏,只是正宮聽到老公偷吃,還要把她當成工具人,一把火熊熊燃燒,沒原諒偷腥的老公,2人都告。
▲「每月要10次」人夫「小弟」累了向妻坦承外遇,仍遭提告。(示意圖/記者林盈君攝影)
陳姓人夫和小三邱女爆發婚外情,兩人交往一年多後,人夫向正宮坦白,「我有小三、每月平均上床10次、我累了」,正宮一怒之下,向兩人提告,案件到了法院審理,小三告訴法官說,正宮早就知道她老公偷吃,早在提起告訴的一年前,正宮甚至還找她(小三)討論懷孕的事情,因此以提告超過6個月的告訴期,主張公訴不受理,但人夫這時候跳出來反駁,當時跟老婆坦承有小三時,並沒有說出對象是誰。因此法官認定,正宮並沒有超過6個月的告訴期,仍依照妨害家庭罪,判人夫4個月徒刑、小三2個月徒刑,均可易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