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70歲男子「阿龍」(化名),兒子因案入獄後,他與兒子的同居女友「小美」(化名)同住在一起,阿龍見她美貌起了色心,先後6次撫摸小美胸部及下體,又欲進一步性侵,最後因小美極力反抗,並夾緊雙腿,阿龍未能得逞,過程中小美還遭阿龍打傷,最後因小美大聲呼救,鄰居聽到求救聲,報警逮獲阿龍。
▲小美因男友入獄,險遭男友父親性侵得逞。(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去年元月間,「阿龍」多次站在「小美」房門外,等她開門後,詢問「可以摸嗎?可以抓嗎?」,經她拒絕後,強行將被害人撲倒在床上,撫摸被害人,又欲性侵害,但被害人極力抵抗、緊夾雙腿,致性侵未得逞。
同月底,他又欲性侵被害人,她反抗咬他的手,他憤而拉扯她的頭髮,並抓她的頭撞床墊,被害人因而受有胸部多處瘀傷、手臂外側多處瘀青,下體還被抓傷,被害人大聲求救,鄰居聽到她的求救聲,報警將他逮捕。
法官審理後一審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將他判刑5年,他不服判決上訴二審,以無前科、年歲已高,請求減刑,並給他緩刑,二審以他身為被害人的長輩,竟染指被害人,犯行多達6次,認為判5年已屬低度量刑,顯已寬待他,將全案駁回,維持一審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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