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特稿/何時環保署才能不再是「細漢」?

記者李英婷/特稿

立法院今天(19)很熱鬧,上午在衛環委員會是砲聲隆隆,深澳燃煤電廠環評通過,引發各界譁然,不只藍營立委群起抗議,民進黨立委陳歐珀質詢也要求,宜蘭應該納入深澳火力發電廠環差的範圍,對宜蘭人來說是個很嚴重的夢魘,讓人支持不下去。下午院區外也是轟轟作響,據悉,明後兩天皆有社運團體預約場地,擔心有抗議行動,台北市警局即刻架置蛇籠與高鐵架防備。

這啟爭議得這麼談起,深澳火力發電廠位於新北市瑞芳區,1960年啟用,曾是台灣首座大型發電廠,也是發電量最大的電廠,供應北台灣用電需求,但由於機組逐漸老舊,深澳電廠已於2007年除役、2011年拆除。而舊電廠除役後,台電計畫於原地擴建新電廠,也於2006年通過環評,但因居民反對,擔心於蕃仔澳灣興建卸煤碼頭,會影響當地漁業及生態,因此擴建計畫停擺至今。

▲不滿深澳電廠環評,藍委要李應元、詹順貴下台。(圖/中央社)

直到去年台電提審環境差異分析(環差),指新電廠將改用燃耗量與污染排放量較低的新機組,並將卸煤碼頭調整至深澳灣,比起10年前的方案,變更後對環境影響較小,建請行政機關重審,環保署繼而於14日開會表決通過環差案。

正因今日環差比較的「過去」已是10年前,當時PM2.5未納入環保規範內,朝野立委質疑這樣的環差結果可信嗎?時力立委黃國昌就質疑,規範狀態跟當初通過環評不一樣,考量居民健康,為何不能用《行政程序法》廢止呢?藍委陳宜民也質疑,台灣有「乾淨的能源」,但會有「乾淨的媒」嗎?但面對質疑,背負環境保護與人民健康的環保署,卻是跳針式地告知大家,深澳新電廠使用的是「超超燃煤機組」,使用相對乾淨的媒。

只是為何說「乾淨」?又有誰以頭頂上的烏紗帽擔保對人體健康毫無影響呢?而「超超燃煤機組」又是什麼玩意兒呢?題外話,「超超燃煤機組」一詞彙,從官員口中說出時,部分記者還以為是口誤,寫成「超燃煤機組」,看似好笑,但民眾是否真都懂呢?

再者,當連日來輿論關注漲電價之際,環保署卻通過一燃媒電廠重啟案,何嘗不令人聯想到是為解決缺電危機而正在「挖東牆,補西牆」?如此一來,蔡政府的能源政策如何令人安心?甚至當立委質疑2007年通過的深澳電廠環評處分,依照《行政程序法》是可廢止。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答詢卻說,依該法要件可以廢止,但應由經濟部廢止,「不是小小環保署負這責任。」

▲台電稱深澳電廠採「超超燃煤機組」,可降低污染。(圖/資料照)

猶記前閣揆林全去年宣示環境資源部組織改造下會期登場時所強調,「環保署在30年前成立時,背負著社會對於經濟開發造成環境破壞的反省與檢討,在期待改變的民意下,環保署成為環境開發的『把關者』。」如今,環保署有如經濟部、台電的「細漢ㄟ」,一切責任與權力似乎都不在環保署。在人人現在聞「空污」而色變,環保署未能釋疑,也無法取信於民,更不見在經濟發展的天秤下,環保署能「輕經濟、重環保」的決心。就如黃國昌所說,當大家對經濟部沒有期待、願意相信環保署,環保署應該甘之如飴,覺得受到肯定,但現在的環保署卻是「欠缺事實的權力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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