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恩如/綜合報導
有民眾把車停在大賣場的停車場隔天才來拿,卻被收取兩千元,雖然收費規定都寫得很清楚,但停一個晚上被收兩千元還不能折抵消費,讓他覺得難以接受。
▲陳男因故將車停在大賣場過夜,被收了兩千元停車費。
18日晚上,陳姓男子把車子停進這家位於新北三重的大賣場隨後去吃飯,結束後沒想到卻發現鑰匙不見了,陳姓男子因為家住淡水,如果回家拿鑰匙恐怕趕不上賣場打烊時間,便索性離去。
沒想到隔天到賣場取車時,卻被要求付費兩千元,男子和賣場協商詢問是否能用消費金額折抵停車費,卻遭到賣場強硬拒絕,讓男子質疑這過夜費是否收的妥當。
不過賣場對此表示,停車場出入口都有告示牌,上面第9點清楚寫著「如果車輛停過夜,每夜將另外收取兩千元的清潔管理費」,會這樣規定是為了讓車輛流動,讓上門消費的客人使用,如果顧客有其他疑慮的話,將會請當事主管釐清事發經過,經確認後如果陳姓男子並非故意停車過夜,將會與消費者進行了解或是費用折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