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地檢署今(21)日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了一名獸父,這名40多歲的父親遭控,從兩個女兒讀幼稚園開始,就強行對她們滿足自己的性需求,總計猥褻、發生性關係多達1469次,全案直至去年,由就讀國中的大女兒向男友訴苦,才輾轉曝光。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檢警調查,新北市一名40多歲的男子與妻子離婚後,獨力撫養兩名分別16歲、13歲的女兒,但這名父親卻從2008年開始,就對當時只讀幼稚園、年僅6歲的大女兒伸出狼爪,獸父還曾向大女兒表示「妳媽(已離婚)不在,要滿足我」,在不違反大女兒意願下發生性行為多達上百次。
而小女兒則在年僅4歲時,就遭到父親多次猥褻、甚至有了性行為,兩姊妹都知道父親的「獸行」,無奈父親是家中支柱,多年來都選擇隱忍,直到去年,就讀國中的大女兒向男友訴苦,男友才有機會告知輔導老師,全案因此曝光。
社工於案發後曾與「獸父」聯繫,他在電話中坦承自己的犯行,並在社工、家人面前下跪道歉,但在警方質詢時卻說詞反覆,先是坦承,隨後又在檢察官偵辦時,辯稱警方偵訊時「因母親住院,一時擔心女兒沒人照顧,才向警方說『有』」,這樣社會局才能介入照顧,甚至指控女兒們是誣告。
但在兩姊妹、社工的指證歷歷下,檢方不採信獸父的辯詞,21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猥褻及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及猥褻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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