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22歲陳姓男子,2年前與袁姓、黃姓友人約了一名高中女生「小美」(化名)到友人住處喝酒,3人把小美灌醉後,袁男(當時未滿18歲)趁機性侵得逞,而袁男在性侵的同時,陳男用手機拍攝小美遭性侵過程,影片最後輾轉流入小美前男友手中,小美才知遭到偷拍,憤而控告陳男。
▲陳男偷拍友人性侵酒醉高中女,遭對方提告。(圖/翻攝畫面)
陳姓男子偷拍又轉傳的行為,事後被檢察官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罪嫌起訴,刑度是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還可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而涉嫌性侵小美的袁男,因當時未滿18歲,則被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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