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高院法官江國華與兒子江衡所掌控的「律岡」公司,因涉嫌租用中國貨輪至北韓南浦港,載運價值300多萬美金的無煙煤,涉嫌違反資恐法,遭檢調查辦。調查局又另外發現,江國華還涉嫌租用其他船隻買賣北韓煤礦,已秘密取得北韓煤礦樣本,更破天荒將樣本送交中鋼做鑑定,檢測媒的微小含量成分與「律岡」載運的煤礦是否相符。
《聯合報》報導,調查局另外發現,江家可能不只透過「凱翔號」載送無煙煤到北韓,還有租用其他船隻買賣北韓媒礦,調查局已掌握這些船隻名稱、卸載貨櫃地點,又暗中取得少量北韓煤礦樣本,要進行比對;由於江國華始終否認涉案,調查局為證明江國華有買賣北韓煤礦,經審慎評估後,決定自費5萬元送交中鋼做鑑定,同時請求國安局協助,提供國際上產媒國家的檢測數據,作為辦案參考標準。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北韓為禁運國家,禁止自北韓輸出煤礦。不過北檢先前掌握情資,江國華家族掌控的律岡聯合企業公司,涉嫌自去年8、9 月間向北韓「大進公司」購買煤礦,轉賣給越南台商賺取暴利,江還涉嫌偽造煤礦產地證明及不實押匯文件,向銀行申請開立信用狀,光是去年獲利2億元。檢調今年1月底大舉搜索、約談,訊後讓江國華以100萬元交保,兒子、律岡名義負責人江衡裁定收押,但江衡因2個月羈押期限將屆滿,北檢未聲請延押。據悉,江衡已於收押期間坦承,透過人頭租用「凱翔號」貨輪買賣北韓煤礦,檢方認為,本案事證蒐集已完備,已無羈押必要,28日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並先行釋放江橫。
▲貨輪停靠港口。(示意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