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華視年初召開董事會,以「無法落實公廣集團經營理念」、提出7大罪狀,認定郭建宏「不適任」總經理職務。郭建宏認為名譽受損,對公廣集團董事長陳郁秀提出刑事誹謗自訴案。日前,台北地院首次開庭時,郭當庭要求陳公開道歉,但陳否認犯罪,也拒絕道歉。庭訊進行將近一個多小時,審判長庭末諭知,5月2日再開庭,並於開庭前讓兩造先行調解。
▲郭建宏。(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此次開庭時,郭建宏告訴審判長,我在業界36年,是最資深的,從沒有過負面消息,一輩子沒有跟人在錢的方面不清楚過,但1月11日陳郁秀在華視大廳,對媒體記者以7大罪狀及幾張核銷發票抹黑我,說我不適任,這是意指我好像有貪汙,對我的人格、名譽造成很大的傷害;這個案子發生近2個多月了,希望盡快落幕,還給我清白及真相。
面對郭的指控,陳郁秀否認犯罪,她告訴審判長,1月11日是郭建宏開記者會,也是郭對外宣告董事會我對他的評論,所以我必須出來澄清並沒有誹謗,所有事情都是郭建宏自己先發表了,我為了讓記者不要被誤導,才拿出評核報告出來澄清沒有郭建宏所謂的不公不義、政治介入等情事。
▲陳郁秀。(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雖然庭訊一開始,郭、陳沒有交集,但審判長在庭末表示,本次開庭算是有點進展,下次開庭前會先讓雙方調解,調解之後再開庭。
華視今年1月11日召開第23屆第14次董事會議,依往例在會中進行對總經理的年度考核,經不記名投票方式,過半數做出「不適任」決議,自今年3月1日起,終止郭建宏與華視的委任關係。郭隨即反擊是黑箱作業、政治力介入,並於同月15日到北院遞狀控告陳郁秀涉嫌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