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下體流血!渣男指姦2女童再送娃娃 母「不想鬧大」沒報案

記者楊忠翰/台南報導

台南市1名蘇姓男子,4年前誘騙2名幼兒園女童進入車內,再以手指性侵得逞,事後還買芭比娃娃送給女童,當天家長就發現女兒下體受傷,卻因為怕麻煩而未報案,直到老師上課要求分享生活經驗時,2女童吐露遭指姦過程,全案才因此曝光;台南高分院依強制性交罪累犯,重判蘇男12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蘇男與女童小如(化名)母親為舊識,2014年12月31日下午6時許,蘇男瞥見小如與女同學小佳(化名)在家門口畫畫,身邊並無大人陪伴,遂假借要帶她們到超商買零食之名義,順利將2童拐騙上車;蘇男先後用手指強行插入女童下體,直到2童哭泣喊痛才停止,蘇男逞完獸慾後,仍載著2童去買零食,並將她們送回原處,事後還送芭比娃娃給小如,直到幼兒園老師主動通報,蘇男惡行才因此曝光,檢方依強制性交等罪起訴蘇男,並求處15年重刑。

蘇男應訊時否認犯行,他聲稱自己是被小如母親誣陷,對方事後還找人向他要錢;蘇男律師則表示,2童供詞內容前後不一,而且家長案發當晚便知情,卻未報警處理,小如母親反而私下索賠,與常理不符,加上本案只有女童證詞,並無積極證據證明被告犯案,應諭知他無罪。

小如外婆指出,案發當晚她看到孫女走路姿勢怪異,一問之下才知道,孫女被蘇男帶到車上,並用手摸尿尿的地方,洗澡時還發現下體流血,她起初仍半信半疑,直到蘇男買芭比娃娃送孫女,她便覺得不對勁,蘇男起初也否認,幾天後又打電話來說抱歉,她不想讓別人知道,也不想惹麻煩,所以才就此作罷。

小如母親亦表示,她的母親不想把事情鬧大,加上她也擔心會造成女兒心理障礙,當初才選擇不報案,她們未曾向蘇男求償,女兒被欺負不是用錢就能解決;小佳母親則說,案發當晚她發現女兒下體紅腫,女兒也描述被性侵過程,她想說不要讓太多人知情,畢竟是摸也沒怎樣,所以才沒報警處理。

合議庭指出,女童家長考量實屬人之常情,2童對受害過程描述明確,只是因年紀過小,無法完全連貫前因後果,雙方家長不忍女兒一再出庭,一度不想再處理此事,希望女兒趕快忘記這次遭遇,女童家長並未對蘇男提出民事求償,不像是為了賠償金誣陷對方。

合議庭認為,蘇男以超商購買零食為餌,誘騙2童並性侵得逞,事後亦未見悔意,迄今仍未與女童家長達成和解,小如母親曾表示,這種人要判重一點,請求法官從重量刑,因此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累犯,分處8年及7年8月徒刑,合併執行12年,全案仍可上訴。

女學生 性侵 騷擾https://www.flickr.com/photos/beryl_snw/12244677054/in/photolist-jE2aTC-keTUJF-4oMmrq-ocE5AQ-edsdvh-94jryk-ajABkP-82o7qT-6fvDin-4w7ysn-9yp8jM-9VZBbX-Uk4xKU-c11e51-iATjvS-cbvjZC-fpt3rD-cmNSVw

▲蘇男誘騙2女童上車指姦得逞遭重判12年。(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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