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有2所高中福利社去年底發現有學生持假鈔購買商品,警方查出偽鈔來自阮姓女子為首的偽鈔集團,查獲12名犯嫌,集團自105年至今獲利約新台幣30萬元,依法移送。
▲示意圖。
台中市霧峰警分局今(2)日發布新聞稿表示,霧峰、大里有學校福利社員工發現,有學生持假鈔購買商品,通報警方處理,警方成立專案小組,經歷數月追查蒐證,破獲阮姓女子為首的偽鈔集團。
警方調查,集團成員為牟取暴利,利用晚上光線不足、不易辨識時,持千元假鈔到檳榔攤買菸、檳榔,到加油站加油,以找零錢的方式兌換真鈔牟利,集團自105年底以假鈔換真鈔,直到遭警方查獲,獲利約30萬元。
警方指出,涉案學生坦承因一時貪念,透過朋友介紹,以真鈔1000元換取6000元偽鈔,行為已觸法,訊後依刑法行使偽造貨幣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