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金管會今(3)日宣布,調查局針對遠雄人壽進行金檢時,發現遠雄在多項業務及開發案相關監督、內控有重大缺失,開罰遠雄人壽1440萬罰金,同時解除遠雄人壽總經理趙信清及趙藤雄、許自強2人董事職務。
▲趙藤雄次子趙信清(中)遭拔總座。(圖/記者林敬旻攝)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金管會宣布裁罰遠雄人壽1440萬罰金,且3年內都不得新增不動產投資、不得與利害關係人做授信或其他交易,而被解職的遠雄人壽總經理趙信清及趙藤雄、許自強等人,則5年內不得回鍋。
這次遠雄人壽涉及的案件共有14筆,包括新莊副都心、中和左岸及三峽北大等,採購、監工、驗收等付款都是遠雄集團承作,並無對外委託,內控執行有嚴重缺失。由於一般公司主要業務必須聘請專業人力來承做,甚至透過委外程序辦理,但這些遠雄人壽都未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