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狄鶯、孫鵬之子孫安佐,因在美國一句玩笑話涉嫌恐嚇威脅,遭到警方逮捕,外傳孫家所聘請的「王牌律師」恐採取延長戰,將原訂的開庭時間從11日改為25日,而有網友就在PTT八卦版分析,其實依照賓州州法2706條「恐怖威脅罪」,孫安佐有沒有槍彈或是開槍意圖根本不重要,因為罪名無論如何已經成立,最後會重判還是輕判?關鍵取決於「被害同學」是否心生畏懼。
▲孫安佐因一句玩笑話遭到美國警方逮捕。(圖/翻攝自臉書)
網友指出,賓州州法2706條「恐怖威脅罪」,看的是孫安佐到底有沒有實際做出威脅行為?即使只是口頭上的威脅也算,當時因為孫安佐被逮捕的第一時間,就已經承認自己確實有說「要開槍掃射學校」,因此罪名已經成立,無論有沒有槍彈,查到有槍就是判重一點、沒槍就判輕一點,完全不影響罪名的成立,至於孫安佐自己在供詞中承認,網友也說:「這就是經驗不足、不懂事,律師未到場就開口的下場。」否則有經驗的律師可以用「同學聽錯了」、「沒有第三人能證明他說過這些話」,來替孫安佐辯護脫罪。
▲孫安佐案持續延燒。(圖/翻攝自臉書)
由於孫安佐已坦承確實有說那番話,自己將後路斷了,網友表示接下來要救他真的只能「靠同學」了,因為罪名看的另一項重點為「被害當事人有無心生畏懼」,所以現在如果要脫罪,律師應該要想辦法證明「同學沒有心生畏懼」,如果能找到同學作證,表示「其實沒有很在意,也把孫的話當成玩笑話,只是想一想應該讓老師知道比較好才上報,沒想到老師會這麼認真叫警察來」諸如此類的證詞,或許還有一絲機會,可以讓孫安佐緩刑釋放、遣返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