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駿琪、戴偉臣/台北報導
劉姓男子第一次犯下性侵,直到2個月後才被逮。當時因為不是現行犯,警方逮捕又沒有聲請緊急拘提,最後程序不符將人飭回。沒想到一個月後,讓他有機會再度犯案,性侵另外2名女子。被害家屬一度相當氣憤,認為司法單位怎麼可以輕縱性侵狼?讓他們始終活在恐懼的陰影。
▲劉姓性侵累犯一直用手遮臉。
劉姓男子低著頭坐在警局,一直用手擋臉,短短半年內一犯再犯,甚至中間都被抓到警局了,竟然還被飭回。因為不是現行犯,警方逮捕時又沒聲請緊急拘提,最後因程序不符,劉姓男子遭到飭回。
▲劉姓嫌犯遭飭回。
這也讓他有可趁之機,一個月後再度性侵2名女子。這次終於押了,但也只押3個月,受害家屬一度指責司法單位為何輕縱壞人。
▲小美遭父親性侵15年。
受害人小美:「身為父親做到如此泯滅人性的行為,是對不起您的父母親了。」18歲的小美3歲開始就被父親性侵、猥褻長達15年,但北檢最後裁定5萬元交保。
被害人母親:「太可惡了!」女兒在夜店喝下不明飲料遭外國人性侵,因為不是現行犯,警方蒐證9小時後聲請拘票,結果人已經逃出境。雖說檢警依法行事,但案件發生在時效的控管上,卻讓嫌犯有更多空間,也讓被害人恐懼陰影揮之不去。
▲警方蒐證9小時後聲請拘票,結果犯人已經逃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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