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已離婚52歲陳姓女子,前天傍晚走進大賣場生鮮區,拿著預藏的剪刀,將鮭魚、鱸魚、牛肉、杏仁果等10樣,剪下外包裝條碼,將食物藏於袋內,只拿2顆蘋果和咖啡結帳,店員發現後報警,陳女向警方表示,自己失業多年,平常靠前夫的贍養費生活,因贍養費不夠用,「想吃好一點」才動手行竊,如今被警方逮捕相當懊悔。
▲陳女在賣場行竊的生鮮食品。(圖/翻攝畫面)
▲陳女行竊後被賣場人員發現。(圖/翻攝畫面)
警方表示,52歲的陳女於15日傍晚走進生鮮超市購,拿出預藏剪刀,將鮭魚、鱸魚、牛肉、杏仁果等10樣,剪下外包裝條碼,貨品總價1164元,再把物品放入隨身提袋內,最後只拿了蘋果2顆及濾掛式咖啡結帳離去,經過門口感應器就發出嗶嗶聲,店員攔人要求檢查提袋,赫然發現一堆被剪掉條碼的物品,立即報警處理。
▲陳女用剪刀剪掉生鮮食品的條碼。(圖/翻攝畫面)
陳女供稱,因為長期失眠而無法集中精神工作,早已失業多年,平常靠前夫的每月贍養費1萬2千元過活,扣除屋租水電費外其實生活得有點吃緊,因為想吃好一點,趁傍晚下班期間人潮多下手,沒想到會被店家發現,如今被逮感到懊悔,願意賠償店家。警訊後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