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雲林報導
雲林縣民李福誌為愛子李宗益死亡案,來回奔走20多年,他曾揚言本月19日,要在雲林地檢署前抗議,要求司法單位能為他兒子伸冤!李福誌悲痛的控訴:「兒子託夢說是被害死的」。據了解,李宗益於民國85年9月27日死亡,當時死亡原因為「車禍」並已結案。但李福誌表示,兒子託夢說是被害死的,懷疑同車友人設下死亡陷阱,糾集3名同夥害死兒子,但上訴到高分院仍敗訴。
▲李福誌在雲林地檢署前抗議。(圖/翻攝雲林地檢官網)
20多年來,72歲的李福誌四處陳情,聲請刑事調查證據狀、從雲林地檢署、最高法院檢察署,甚至連檢察總長、總統府都投訴。面對警方到檢察官都說案卷逾保存期限依法銷毀,無法取得警訊卷宗、筆錄、錄音帶、照片等原始資料,讓李福誌難以接受,今年他多次到雲林地檢署陳情,並揚言要在地檢署前抗議,若無法取得當時案發時的原始筆錄,不惜一死。
李福誌難過表示,當年他兒子才25歲,而且就快要結婚,結果人死了還被當成車禍,他身為父親才會一而再、再而三,要求司法能給他一個公道,20多年過去了,光走法院超過300趟,加上年紀大,他真的累了!雲林地檢署表示,該案相關涉案人,檢方、院方都已確定無罪或不起訴處分,相關筆錄資料等也均因逾保存期限依法銷毀,李福誌陳情一事,檢方會聽取當事人意見,並針對他提供的訊息,查證有無新事證再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