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股市炒手王寶葒4年前在新竹湖口住家後門,遭兇手曾建軍近距離連開三槍狙擊亡,同夥葉秉儒接應曾離去,警方於王寶葒出殯日順利逮捕曾、葉2人到案。高院更二審依殺人罪,判曾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葉男判10年6月,案經上訴,今(19)日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書指出,曾建軍是職業退伍軍人,於2014年1月受人之託,以1萬美金收買殺害王寶葒,並找葉秉儒加入,擔任把風接應。曾建軍犯案前多次前往王的住家外勘查地形,計畫縝密,並於同年8月6日埋伏在王寶葒住處外,見王寶葒返家,持槍近距離開槍,王寶葒中槍倒下後,曾建軍又繼續開槍射擊,殺意至堅已泯滅人性,因此判曾建軍無期徒刑、終身褫奪公權。
▲股市炒手王寶葒遭槍擊的案發現場。(圖/資料照片)
▲王寶葒遺體被抬出。(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