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三峽分局長林泰裕,涉嫌在瑞芳分局長任內,與偵查隊前隊長林國雄藉職務機會,向義警中隊募款4萬餘元,挪為飯局、買禮物費用,檢方依貪汙罪分別以8萬、10萬元交保。市警局今傍晚發布人事調整,自後天起,將林泰裕改調犯罪預防科長,原科長張明和調任三峽分局長。
▲市警局今傍晚發布人事調整。(圖/翻攝GOOGLE)
林泰裕被指控在瑞芳警分局長任內,和當時偵查隊長林國雄藉職務上機會,向義勇刑警中隊募得4萬餘元,事後買禮物或請吃飯。基隆地檢署本月17日,指揮調查局、廉政署同步搜索瑞芳分局等處所,帶回3人調查;其中林泰裕和林國雄解釋是挪用,但檢方認為兩人涉嫌詐取,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將林泰裕8萬元交保、林國雄10萬元交保。
新北市警局今天傍晚發布人事命令,後天起,林泰裕和犯罪預防科長張明和互調職務,新任三峽分局長張明和,為警大53交通系、警大交通研究所畢業,曾任新竹縣警局副局長,新北市警察局督察、新北市勤務中心主任和犯罪預防科長等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