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區新泰國中前校長沈炳煌6年前曾涉營養午餐弊案,在偵查時坦承犯行並繳回192萬餘元不法所得,不料卻在審理時意外過世,獲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其子女因繼承這筆財產,被檢方認為應該沒收,全案再度鬧上法院。
▲心北地方法院。(圖/翻攝google map)
沈炳煌2012年間捲入營養午餐弊案,面對檢方偵訊坦承犯行,主動繳交192萬餘元賄款,法院進入準備程序庭時,沈再度認罪「收錢就是不對,我認錯!」同年11月,案件尚未宣判,沈就因跌倒不幸過世,其子女繼承財產後,向法院聲請返回這筆款項,遭法院駁回;檢方事後依《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等規定,向法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但沈炳煌3名子女卻主張,父親雖被起訴,但尚未宣判,應視為無罪,且沒收新制為2015年制訂,隔年7月才開始施行,違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則及罪刑法定主義。經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本案適用沒收新制,另外法官依沈炳煌偵查時的供詞與行賄者的犯罪事證判定,其收賄金額應為188萬元而非192萬元,因此裁定188萬餘元應予沒收,以免其子女得以坐享父親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