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昨天發生國道警察傷亡意外,引發各界關注,前警大教授葉毓蘭受訪時表示,據交通部現行規定,國道警以拍照「逕行舉發」的違規件數,不能超過「攔停舉發」。對此,交通部今(24)透過新聞稿澄清,配合時代及科技演進,已於多年前取消該項考評項目。
▲圖/中央社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指出,針對報載國道警「逕行舉發」件數不得超過「攔停舉發」規定一事,交通部表示「善用科學儀器交通執法」(逕行舉發)已列為政策並已配合修改相關考評項目。
交通部說,早年考量員警「當場攔檢舉發」交通違規方式,較「逕行舉發」更能發揮遏阻違規及達即時教育效果(民眾可立即知道違規項目,而非等到收到紅單時才知道違規)且為減少民眾抱怨,早期將提升攔停舉發率至50%列為考評項目,但配合時代及科技演進,已於多年前取消該項考評項目,並以「善用科技執法」為交通執法政策方向,除減少警力負擔與確保員警安全外,也同時可減少道路違規行為。另查國道公警105年及106年逕行舉發執法比例均已超過7成以上。
「如果葉毓蘭女士真的關心,應該查而後言,勿二度傷害國道警察!」民進黨籍立委鄭運鵬指出,昨天發生國道警察傷亡意外,沒有人願意見到這樣的悲劇。他說,近來時常用前警大教授身份受訪的葉毓蘭,趁著災難受訪表示,交通部要求「逕行舉發」(利用拍照攝影儀器)必須「攔停舉發」,所以等於讓國道警察在危險中執勤。
但今天,交通部發了新聞稿、國道警察局也受訪指出,早期認為路邊攔檢舉發比較有教育警示效果,所以不鼓勵逕行舉發,並要求不得高於50%。這個錯誤的考評標準,「十多年前」就改掉了!這兩年逕行舉發已經超過7成。鄭運鵬強調,「十多年前就改掉了」!葉毓蘭以專家自居,在這個災難當下,卻不知查證,誤導事故原因,等於二度傷害國道警察。
鄭運鵬直批,這個年頭不缺謠言,但是發現謠言的源頭,竟然來自自稱關心警察的人,令人遺憾。「我順便看了葉小姐其他背景,更令我感慨。希望葉小姐,如果發現自己誤導社會,請向國道警察道歉,如果媒體報導錯誤,請要求媒體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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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翻攝自鄭運鵬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