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周姓男廚師,去年5月間趁餐廳打烊時,三番兩次吃老闆娘的豆腐,老闆娘因周男廚藝精湛,選擇隱忍不發,直到周男得寸進尺,從騷擾變成猥褻,她決定不再姑息,調閱監視器畫面後提告,未料周男竟不知反省,還以被迫支付180萬元和解金為由,反控老闆娘、律師及3名友人涉犯恐嚇罪;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周男罪證明確,遂依1次性騷擾及2次強制猥褻罪將他起訴;至於老闆娘等人涉及恐嚇罪部分,檢方認為事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老闆娘在台北市大安區開設1家餐廳,去年應徵周男擔任餐廳廚師,原本想借重對方的好手藝,藉以拓展客源,未料竟成為她惡夢的開始;去年5月17日晚間9時許,餐廳同事陸續下班回家後,周男趁著與老闆娘獨處的機會,先用手伸進她的內衣觸摸胸部,再隔著外褲撫摸她下體;隔天老闆娘在結帳時,周男又故意走過她身邊趁機摸臀,直到老闆娘怒瞪才收手;又隔一天,老闆娘在餐廳巡視時,周男冷不防從後熊抱她,還撩起她的裙子,將手伸進內褲觸摸下體。
老闆娘無奈表示,事發第1天後,她就擔心對方會得寸進尺,但餐廳需要周男的好廚藝,不然客源有可能會流失,只好請張姓員工陪她下班,未料周男仍一直尋找獨處機會,還一連3天對她毛手毛腳,她才決定調閱餐廳監視器畫面,並對周男提出告訴。
周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但他亦反控老闆娘事後大張旗鼓,找了律師及3名友人恐嚇他,內容提及「警察最喜歡抓你這種績效,等於1枝槍的成績,你有沒有給人家伸進去」、「老闆娘是看在你有家庭及小孩,要給你機會,你要怎麼和解」、「你1個月5萬元,1年60萬元,3年180萬元,就以180萬元作為和解金」等字句,還聲稱如果他不願意簽下和解書及本票就提告,因此他決定反告老闆娘等人涉嫌恐嚇。
檢方勘驗監視器畫面並傳喚相關證人後,認定周男確實涉犯性騷擾及強制猥褻等罪,因此將他起訴;至於老闆娘等人被控恐嚇部分,由於只有周男單方面指控,並無任何證據可供佐證,遂將5人予以不起訴處分。
▲周姓男廚師數度對老闆娘襲胸、摸臀及摳下體。(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