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高雄市1名20歲男大生阿成(化名),前年底在伯父家作客時,竟趁機搓揉堂妹胸部,對方哭著向父母告狀,阿成事後簽下自白書,卻在出庭時辯稱,那是為了安撫堂妹情緒,才會被迫在自白書簽名,但案發後阿成女友曾傳簡訊給堂妹,並強調阿成十分後悔,法官認定阿成罪證確鑿,依強制猥褻罪判他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阿成與未滿18歲的堂妹感情甚篤,長大後仍會勾肩搭背,甚至牽手一同出遊;前年底,阿成放假到堂妹家,兩人在房間內獨處,堂妹與男友視訊結束後,阿成便要求她躺在床上,接著開始撫摸堂妹大腿,還伸手進衣服內搓揉胸部,直到嬸嬸經過敲門,阿成隨即縮手走出房間,但堂妹早已嚇得不知所措。
案發後堂妹找上姊姊討論,兩姊妹還是決定告訴母親,未料母親反倒斥責女兒:「怎麼一點也不會保護自己!」,堂妹當場放聲大哭,還因情緒太過激動,引發換氣過度的症狀,父親不甘女兒被欺負,決定打給對方問個清楚,阿成電話中連忙賠不是,並說:「開玩笑!我們玩過頭啦!」,但他事後仍在伯父要求下簽自白書,坦承自己對堂妹做出不軌行為。
法官認為,被害少女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多次在學校宿舍痛哭,並自責防備心不足,加上阿成女友曾傳簡訊給堂妹,內容提及「他真的做錯了,最後他一直在道歉,我真的是第一次看到他哭成這樣!」等字句,認定阿成逾越親友分際,做出引起性慾之舉,痛斥他不知悔改,遂依強制猥褻罪判阿成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男大生對堂妹襲胸又摸大腿遭判10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