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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管案」爭議多時,教育部昨(25)日召開第二次跨部會諮詢專案小組會議,教育部長吳茂昆表示,會在本周五作出決定。然而面對台大校長遴選過程出現嚴重瑕疵,政府高層表示教育部將不會發文聘任管中閔。
▲教育部認為「卡管案」違反《行政程序法》。(圖/記者林敬旻攝)
根據《上報》報導,教育部長吳茂昆上任後,就已與高層接手處理台大校長遴選案並交換意見,而基本原則就是教育部不會干預台大校長人選,但教育部必須確保台大遴選校長程序的合法性,所以吳茂昆處理管案,不直接從「卡管」處理,而是從「遴選程序的合法性」切人。
由於管中閔兼任台哥大獨董,而遴選委員蔡明興則為台哥大董事一事,此關係已涉及《行政程序法》的「迴避」事項。因此台大校長遴選會必須確保蔡明興迴避後,在重新投票等遴選程序,而非以在蔡明興未迴避的投票結果狀態下進行討論。有政府高層指出,由於台大校長遴選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故教育部不會同意先前的結果,也不會發文聘任管中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