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大學校長聘任案,從管中閔當選至今,「卡」了3個多月後,現在教育部也有了結論:駁回管中閔聘任案。教育部表示,無法接受台大遴委會此次的遴選結果,要求台大及台大遴委會應針對管中閔所提供的相關文件進行所有的檢視,之後再進行完整的推薦、遴選後,再呈報教育部。
▲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圖/資料照)
管中閔自今年1月當選台大校長後,先是遭控未揭露台灣大獨董,還被綠委張廖萬堅指出論文抄襲,甚至還被爆出到中國廈門大學違法兼課。針對上述的疑雲,台大一一作出回應,先是學術倫理委員會認定管中閔沒有抄襲,遴委會也認定管中閔當選沒有疑慮,接著又開校務會議擱置校長遴選議案。
但教育部始終未核准聘任,還組成跨部會諮詢小組,針對管中閔的聘任資格進行討論,過程中還發生潘文忠請辭教長,管中閔嗆「他強由他強,清風拂山崗;他橫由他橫,明月照大江」等事件。如今教育部晚間發布聲明,要求重新回到校長候選人推薦資格初審階段,並依序完成3階段遴選程序,再呈報教育部。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管中閔並未被排除資格,可與其他候選人一起重新回到初審階段,如果台大接下來公正、符合相關規定的遴選情況下,仍由管中閔當選校長,教育部就會允以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