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侯姓男子平日對在市場擺飲料攤的女子「小芬」(化名)頗有好感,時常在市場裡幫忙小芬擺攤,前年侯男撞見小芬與男友發生親密關係,醋勁大發的他當晚邀約小芬喝酒,趁她到冰箱拿冰塊,意圖性侵,小芬來先佯裝配合,要侯「把下半身洗一洗」,趁侯進入廁所梳洗時逃走,但卻被侯發現,改口稱「到汽車旅館做」趁侯男拿東西時趁隙逃脫,打電話向兒子求救。高雄地院審理後,依涉嫌強制性交未遂罪,將侯男處有期徒刑2年。
▲侯男涉嫌性侵未遂遭法官判刑。(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侯男從2015年3月,以每天一瓶啤酒作為報酬,在小芬的飲料攤工作,2016年9月侯在儲藏室看見小芬與另一名男子發生親密行為,心生不滿,當晚,找小芬一起喝酒,竟趁小芬到廚房冰箱拿冰塊,意圖性侵。雙方發生拉扯衝突,小芬不斷反抗掙脫,並大喊「不要」,侯仍不罷休,被害人為免遭受侵害,口氣放軟並佯裝配合,向侯稱「嘴巴很臭,你去刷牙,把下半身洗一洗」,侯才放開,未料小芬逃到1樓時,被侯發現。
小芬擔心遭侯性侵,佯稱「不然我們不要在家裡做,我們去汽車旅館做,你去樓上幫我拿皮包和手機」,侯信以為真,上樓拿皮包、手機時,小芬隨即逃到住處附近的超商打電話給兒子,兒子隨即趕到超商與媽媽會合,報警處理。
法官審理後認為,侯利用朋友間的信賴關係,為逞其私慾,竟對被害人強制性交未遂,而犯後又矢口否認,迄今沒有與小芬和解,因此判處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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