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林姓女子在客運公司認識一名已婚司機,兩人利用職務之便發展婚外情,元配張姓女子發現後,丈夫斷然結束這段不正常男女關係,但林女心有不甘不斷在網路上騷擾元配,對夫妻兩人結婚照片嗆聲留言:「你們壞掉了」,甚至還將自己的臉書大頭照換成張夫的裸照,張女被搞得精神崩潰要求精神賠償,台中高分院判她賠償40萬元確定。
▲林姓女子與人夫發展婚外情,台中高分院判她須賠元配40萬精神慰撫金。(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林姓女子在一審時被判40萬元精神賠償,雙方不滿都上訴,林認為,兩人發生婚外情有性行為僅7個月,並非元配所稱2年或4年,此事發生後兩人不但沒離婚,感情還更甜蜜,可證明其間互信基礎及家庭幸福圓滿,並未被破壞。她也控訴被張夫玩弄感情,未出面解決對她置之不理。
元配張姓女子表示,一家四口原本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兩人姦情被發現後,林未反省,持續以LINE等通訊軟體、發狂似地騷擾她、踐踏她的家庭,讓她崩潰,她無法正常工作、入眠,必須請假在家休養,甚生有厭世等想法,須仰賴精神科藥物治療。
法官認為,林姓女子藉口介入他人婚姻已有不當,並不能說她也受傷害,如果明知他人有配偶卻還交往,是以違背善良風俗方法,故意損害於他人,導致配偶遭受精神上痛苦;故仍維持原審判賠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