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在網路上流傳的「台灣罵人價目表」中,曾有人因為罵別人「神經病」判罰30萬元,但近日南投一名男子與人吵架後,痛罵對方神經病,法官卻認為他是情緒激動下「脫口而出」,最後竟然判他無罪。
▲圖/翻攝自臉書
據《自由時報》報導,南投市一名黃姓女子與劉姓男子曾是生意上的夥伴,2016年底因故拆夥,雙方相約在南投市談判,過程中發生口角,劉男怒罵黃女神經病,氣得對方直接去派出所告他公然侮辱。
法官審理後,認為劉男是在情緒激動下,脫口而出罵人,並非無根據的謾罵、嘲笑,難以認定為公然侮辱,判他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