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新北市地政局前副局長王聖文,在檢廉去年間偵辦晶鑽建設行賄案、搜索其桃園住處後隨即跳樓自殺。監察委員高鳳仙、章仁香經過調查,以市府所屬政風單位,在王被列為「高風險人員」時,未曾將相關案情簽報機關首長知悉,影響長官之考核與用人之考量,更錯失適時端正其行為之機會,今(3)日提案糾正新北市府並獲監察院通過。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前副局長王聖文因涉犯貪瀆罪,去年遭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搜索住家後墜樓死亡。(資料照)
根據高鳳仙、章仁香調查報告指出,王聖文於100年間任職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主任時,曾受新北市地政士公會請託向地政局區段徵收科索取「台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案」土地清冊,經新北市政府政風處登錄於廉政署「1-11職等機關廉政風險人員名冊」,但未簽報機關首長知悉,其100年-102年考績均為甲等,且職務於100年及102年獲調升為該府地政局專門委員、主任秘書。
報告並指出,接著王聖文自104年起任職地政局副局長,又在105年12月30日被列為106年度貪瀆不法目標案源,並遭核列年度查察目標,可直到106年2月21日墜樓死亡為止,新北市政府政風機構未曾將相關案情簽報機關首長知悉,這兩年的考績也都是甲等。
監委批評,政風機構這種行為,除了影響對品格操守的考核與用人考量之外,更是錯失適時端正其行為的機會;而新北市政府則是因為監督不周,被認為也有違失。監委也指出,為預防類似案件發生,新北市政府應該要協助所屬員工紓解壓力,遇有問題能勇於面對,並學習冷靜思考、理性處理。
對於監察院的糾正,新北市政府表示尊重,將依糾正內容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