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20多歲的女會計,2015年11月間為了買精品,多次挪用公司款項,沒想到此事被張姓老闆發現後,竟故意不舉發,反而逼她簽下「性愛契約切結書」當小三,女會計和老闆上床5次後,不堪折磨而自首。新北地院依業務侵占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張男則另案被依利用權勢性交罪起訴,目前仍由法院審理中。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2016年10月張男發現女會計犯行,不但沒有舉發此事,反而私下找她進辦公室談話,告訴對方她只有兩條路可走,一個是當他小三,每周定期陪睡,不然他就會將此事告訴家人、男友及學校,並提告侵占。
女會計擔心東窗事發,最後只好答應張男上摩鐵嘿咻,張男甚至還會傳送「要享受過程,才能一起高潮」等語,並要求她「性愛契約切結書」,若沒有照辦就得付懲罰性賠償金。不料,女會計被迫和老闆上床後,因不堪身心折磨,只好到新北市板橋警分局自首,並控告老闆性侵。
新北地院開庭時,法官考量女會計始終認罪,且已歸還近60萬元,輕判她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另須追繳不法所得146萬餘元;至於被依利用權勢性交罪起訴的張男,仍由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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